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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凡符合《上海市社会工作师(助理)注册管理试行办法》规定条件者可以自愿申请注册。
二、注册须填写《上海市社会工作者注册申请表》,申请表可以在 "表格下载"栏目中下载。
三、为方便当事人,社工注册可进行网上初审和预约,网上初审也须填写《注册申请表》,请参见表格所附的填表注意事项。
四、网上《注册申请表》成功提交后,将由注册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。初审结果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上通知申请人。
五、初审通过者,请按照网上预约的复审时间,亲自持填写好的《注册申请表》至注册管理机构进行复审,复审还需带好《上海市社会工作师(助理)注册管理试行办法》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六、初审未通过者,请按提示要求作修改,重新进行网上注册。
七、注册管理机构为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。
八、注册管理机构
地址:上海市浦东大道2601号(上海双拥大厦)1202室;
邮编:200129;
电话:58718896,58719194;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-11:30 下午13:30-17:00;
交通:85、130、573、610、962、981、川虹线、沪合线、上川线、新川线、申陆线、或地铁2号线陆家嘴站换乘85路,到居家桥路站下车向东200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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